中科馨宁(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依法制定并公示
生效日期:2026年8月11日 | 最近更新日期:2026年8月11日
本政策为官方公示版本,长期有效,适用于本平台全部产品与服务。
个人信息处理者("我们"):中科馨宁(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06EXR9B
合规联系邮箱:admin@hearmetk.cn
客服联系方式:请通过企业微信联系在线客服(可在 APP、各小程序及官方网站对应入口添加客服企业微信)。
本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以及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GB/T 35273)等法律法规与标准制定。
1. 适用范围:本政策适用于我们旗下全部自营互联网产品与服务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核米HearMe】APP、【核米思维】微信小程序、【听见孩子】微信小程序、【听见自己】微信小程序、对应官方网站(hearmetk.com)及配套客户端功能场景(以下统称"本平台")。
2. 处理原则:我们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公开透明、最小必要、目的限定、确保安全的原则处理个人信息,不为实现服务所必需以外的目的处理您的信息,不超范围收集、不默认勾选、不捆绑授权、不强制收集非必要信息。
3. 同意规则(分项授权,杜绝捆绑):
对于提供基本服务所必需的信息处理,我们会在您注册或使用前取得您的授权同意。
对于敏感个人信息处理、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个性化推荐等非基本或较高风险的处理活动,我们会在具体场景单独向您告知并征得您的"单独同意",不会将您同意本政策作为享受基本服务的前提而一并捆绑授权。
您有权随时撤回对上述各类处理的同意;撤回不影响撤回前基于您的同意已开展的处理活动的效力。撤回后,我们将停止相应处理(法律法规规定或履行合同必需的情形除外)。
4. 若您不同意本政策任一条款,请停止使用本平台全部服务。但您不同意收集非基本功能所必需的个人信息时,我们不会因此拒绝提供基本服务。
我们仅收集为向您提供服务所必需的最少信息,各类型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种类与保存期限如下:
收集内容:您主动注册、绑定、提交的手机号码、用户昵称、账号标识、登录行为记录。
处理目的与方式:用于完成身份核验、账号注册与登录、账号安全防护、密码找回、异常登录风控、服务权限匹配;通过加密传输与存储方式处理。
保存期限:在您账号存续期间保存;账号注销后,我们在15个工作日内删除或匿名化处理(法律法规规定须留存的情形除外)。
收集内容:您在使用咨询、反馈、资料编辑等功能时主动填写、上传、发布的头像、个人简介、咨询留言、服务反馈内容等。
处理目的:用于展示个人资料、承接咨询服务、响应用户反馈、优化服务内容,仅用于您主动发起的服务场景。
保存期限:在服务存续期间保存;您删除相关内容或注销账号后,按本政策"您的权利"与"存储与保存期限"章节处理。
特别提示:心理咨询、家庭教育场景的交流内容可能涉及您的身心健康、情绪、家庭关系等敏感个人信息。在您输入可能包含此类敏感信息的内容前,我们会进行显著提示,并就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单独征得您的同意(详见第三章)。
收集内容:设备型号、系统版本、设备基础标识、网络状态、访问时间、操作日志、页面浏览记录等服务运行必需的基础数据。
处理目的:保障产品稳定运行、排查系统故障、识别异常访问、防范安全风险、优化产品体验,用于平台安全运维。
保存期限:系统运维日志最长留存不超过12个月,到期自动清零。
本平台所有系统权限均采用用户主动弹窗明示授权、场景化按需调用模式;未获得您明示同意前,绝不启动权限、绝不采集对应信息:
麦克风权限:仅用于语音咨询、语音留言功能;拒绝授权则该功能不可用,不影响基础服务。
相册 / 存储权限:仅用于头像上传、内容缓存、本地资源读写,用于优化使用体验。
消息推送权限:仅用于服务通知、消息提醒;您可随时在系统设置关闭授权。
本平台不主动申请通讯录、短信、精准定位、相机等非必要权限,无静默采集、无后台偷采行为。
当您访问本平台官方网站时,我们可能使用 Cookie 及同类技术(如本地存储)以维持登录状态、保障安全、进行访问统计。您可通过浏览器设置管理或清除相关存储;关闭部分 Cookie 可能影响网站的个别功能体验,但不影响核心服务使用。
1. 敏感个人信息的范围:除本政策已列明的一般个人信息外,您在本平台提交的身心健康、情绪状态、心理评估结果、家庭关系,以及不满十四周岁儿童的个人信息等,均属于《个人信息保护法》项下的敏感个人信息,一旦泄露或非法使用可能危害您的人身、财产安全或人格尊严。
2. 处理前提:我们仅在具有《个人信息保护法》所列合法事由、且就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必要性及对您个人权益的影响向您"单独告知"并取得您的"单独同意"后,方处理敏感个人信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取得书面同意的,从其规定。
3. 保护措施:对敏感个人信息,我们采取比一般个人信息更严格的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加密存储与传输、最小权限访问管控、访问审计留痕、去标识化处理,并严格限制使用范围——仅用于为您提供相应服务的必要目的,不用于用户画像、营销推送或任何无关用途。
4. 影响评估:在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前,我们依法事前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PIPIA),评估处理目的、处理方式是否合法正当必要,对个人权益的影响及安全风险,所采取的保护措施是否合法有效并与风险程度相适应,并形成评估报告留存不少于三年。
5. 您就敏感个人信息同样享有本政策第七章所列的全部权利,并可随时撤回单独同意。
1. 本平台主要面向成年人(家长、监护人及成年用户)提供心理咨询与家庭教育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 如您为我们成年用户(家长 / 监护人),在您为本平台服务之目的提交您的不满十四周岁子女(儿童)的个人信息前,我们将事先取得该儿童监护人的"单独同意",并遵循《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要求,明确告知处理目的、方式、范围及救济渠道,严格限定处理目的与保存期限。
3. 我们仅收集实现服务所必需的最少儿童个人信息,不与儿童直接开展营销,不为其创建用户画像;儿童个人信息原则上不向第三方提供,法律法规规定或监护人另行单独同意的情形除外。
4. 监护人权利:儿童监护人有权查阅、复制、更正、补充、删除其子女在本平台的个人信息,并有权撤回同意、注销相关账号;我们接到监护人申请后,将在法定时限内予以响应与处理。
5. 若我们发现或监护人告知有未成年人擅自提交个人信息、违规使用服务的,我们将及时核实,并在核实后无条件删除相关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终止相关服务。
为保障本平台功能实现,我们可能接入由第三方提供的 SDK。我们会对接入的 SDK 进行安全与合规评估,要求其依法处理个人信息。主要 SDK 如下(如本平台版本未集成某项,请以实际接入为准;新增 SDK 将同步更新本公示):
| SDK 名称 | 服务商 | 使用目的 | 收集的主要个人信息类型 | 服务商隐私政策 |
|---|---|---|---|---|
| 微信开放 SDK | 腾讯公司 | 微信登录、分享、小程序运行支撑 | 设备标识、网络状态、微信 openid | https://weixin.qq.com/cgi-bin/readtemplate?t=weixin_agreement&s=privacy |
| 微信支付 SDK | 财付通 / 腾讯 | 完成订单支付、交易核验 | 订单标识、交易金额、支付状态 | https://weixin.qq.com/cgi-bin/readtemplate?t=weixin_agreement&s=privacy |
| 支付宝 SDK | 蚂蚁集团 | 完成订单支付、交易核验 | 订单标识、交易金额、支付状态 | https://opendocs.alipay.com/common/02mse8 |
| 实时音视频 / IM SDK | 腾讯云(如 TRTC / IM) | 语音咨询、音视频通话、消息能力 | 通话信令、音视频数据(加密中转)、账号标识 | https://privacy.qq.com |
| 消息推送 SDK | 厂商通道 / 个推等 | 服务通知、消息提醒 | 设备标识、网络状态 | https://www.getui.com/privacy |
| 崩溃 / 性能统计 SDK | 腾讯 Bugly 等 | 排查崩溃、监控性能 | 设备信息、崩溃日志 | https://privacy.qq.com |
| 云存储 SDK | 腾讯云 COS / 阿里云 OSS | 头像、资料等文件存储 | 上传的文件内容 | https://privacy.qq.com |
请您注意:第三方 SDK 可能因其版本或功能调整而收集不同类型的信息,具体以其公示的隐私政策为准;我们不对第三方超出本政策约定范围的处理行为承担责任,但会在接入前履行评估与监督义务。
当我们委托第三方(如云存储、消息推送等基础技术服务商)处理个人信息时,会与其签订委托处理合同,约定处理目的、期限、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种类、保护措施及双方权利义务,并要求其按照我们的要求、本政策及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未经我们同意,受托方不得转委托。委托关系终止后,受托方应返还或删除个人信息。
除为履行法定义务、保护您或他人重大合法权益所必需外,我们向其他第三方提供您的个人信息,将事前向您单独告知接收方名称、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种类,并依法取得您的"单独同意"。我们绝不出售、出租、交易您的任何个人信息。
1. 转让:如发生合并、分立、解散、被宣告破产等原因需要转移个人信息的,我们将向您告知接收方名称、联系方式,并要求接收方继续履行本政策义务;接收方变更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的,应当重新取得您的同意。
2. 公开披露:我们不会主动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公开披露敏感个人信息的,将依法取得您的单独同意。
3. 法定披露:根据法律法规、司法机关、监管部门依法履职要求,或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您或他人重大合法权益的,我们可依法配合披露。
我们已采取加密存储与传输、数据隔离、权限分级、操作审计、安全监控等技术与管理措施,防范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滥用。如发生或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等安全事件,我们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等规定及时向您告知事件基本情况、可能的影响、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处置措施,并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您对本人的个人信息享有以下权利,我们提供便捷的行权渠道:
知情权与决定权:您有权了解我们处理您个人信息的规则、范围与用途,并有权限制或拒绝我们超出约定范围的处理。
查阅权、复制权、可携带权:您有权查阅、复制您的个人信息;在符合条件时,有权要求我们将您的个人信息转移至您指定的处理者。
更正权、补充权:您可在个人中心自主修改、更正、补充个人资料信息;我们发现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也会主动更正。
删除权:在法定或约定情形下(如处理目的已实现、您撤回同意、我们违反法律或约定处理等),您可要求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您也可自主删除个人发布内容。
撤回同意权:您可随时撤回对本政策及各项具体处理的同意(包括系统权限授权与敏感信息单独同意),撤回不影响撤回前的处理效力。
注销权:您可依法申请账号注销;注销完成后我们停止全部服务,并依法清理您的个人信息(法律法规须留存的除外)。
规则解释说明权:您有权要求我们就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作出说明。
投诉与申诉权:您可通过下方联系渠道反馈隐私合规问题,我们承诺在收到诉求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与书面回复;您也有权向网信、工信等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行权响应时限:对于您的查阅、复制、更正、补充、删除、转移等请求,我们将及时响应,并在核验身份后1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情况复杂的,可延长15个工作日,但会事先告知您。
1. 存储地域:您的个人信息均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规服务器,不开展跨境传输、跨境存储、跨境披露。如未来因业务确需向境外提供,我们将依法通过安全评估、订立标准合同等合规路径,并单独告知您境外接收方信息及您的相关权利。
2. 保存期限:我们仅在实现处理目的所必需的最短时间内保存您的个人信息,并按以下原则执行:
账号信息:账号存续期间;注销后15个工作日内删除或匿名化。
交易、订单、会员与课程消费记录:在服务存续期间及法定售后、维权、财税追溯周期内留存(财税类凭证依法至少保存10年),期满后删除或匿名化。
系统运维日志:最长不超过12个月,到期自动清零。
超过保存期限或处理目的已实现、无法实现、不再必要,我们将主动删除或匿名化处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如本平台使用算法向您提供个性化内容推荐、课程匹配等自动化决策,我们将:向您明示自动化决策的存在与主要逻辑;保证决策的透明与结果公平合理;为您提供便捷的关闭个性化推荐或拒绝仅通过自动化决策作出的、对个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决定的选项。如您不希望接受个性化推荐,可在设置中关闭。
我们依法定期对本平台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开展合规审计,对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委托处理、向第三方提供、公开披露、自动化决策等较高风险活动事前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并形成报告(保存不少于三年),持续改进保护措施。
我们可能依据法律法规更新、监管要求或业务合理调整修订本政策。修订时,我们将通过官网公示、产品站内公告等方式提前告知;当变更涉及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发生实质性变化,或涉及敏感个人信息、向第三方提供等重大权益事项时,我们将在变更生效前重新取得您的同意(含单独同意)。您在本政策修订后继续使用本平台服务,视为您理解并同意更新后的政策(重大变更已另行取得同意的除外)。
公示位置:本政策在官方网站首页页脚、【核米HearMe】APP「设置-隐私政策」、【核米思维】【听见孩子】【听见自己】微信小程序「关于-隐私政策」等显著位置长期公示;在您首次注册 / 登录本平台时,我们将以弹窗形式提示您阅读并同意本政策,您勾选同意后相关基础信息处理方可启动。
如您对本政策存在疑问、异议、维权或合规咨询需求,可通过以下官方合规渠道联系我们:
合规服务邮箱:admin@hearmetk.cn
客服联系方式:请通过企业微信联系在线客服(可在 APP、各小程序及官方网站对应入口添加客服企业微信)。
处理时效:收到您的合规诉求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与书面回复。
本隐私政策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政策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
双方因本政策产生的一切争议,优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我们就近运营主体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政策为平台合规公示文件,是双方服务使用与个人信息处理的有效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
1. 本政策的解释权归我们所有;如本政策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2. 本政策长期公开公示,网页链接永久有效,符合工信部 APP 备案、公安备案、各应用商店及微信小程序上架合规审核标准,可直接用于官方公示与资质提交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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