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馨宁(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依法制定并公示
用户协议
重要提示:在注册、登录或使用【核米 HearMe / 听见孩子 / 听见自己】(以下简称“本平台”,含官方网站、移动客户端 APP 及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等全部形态)之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加粗方式呈现的条款。如您未满 18 周岁,请在监护人的陪同与同意下阅读,并由监护人代为确认。当您完成注册、登录,或以勾选“同意”等方式实际使用本平台服务时,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及《隐私政策》的约束。
第1条 签约主体与本协议效力
1.1 本协议的运营服务提供方为中科馨宁(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06EXR9B;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我们”)。您(下称“用户”)使用本平台服务,即与本公司之间缔结本协议。
1.2 本协议与《隐私政策》、具体付费服务规则(如有)及平台内其他明示规则共同构成您与本公司之间的完整约定。如各文件存在冲突,以特别约定优先。
1.3 本公司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变化及业务调整适时修订本协议,修订后将通过本平台公示。若您在修订生效后继续使用本平台,即视为接受修订。
第2条 适用范围
2.1 本平台是由本公司运营的,面向用户提供心理知识普及、情绪疏导与倾听陪伴、家庭教育指导、相关课程内容及文创商品等服务的综合性平台,涵盖官方网站、移动客户端(APP)与各小程序(包括“听见孩子”“听见自己”等)。
2.2 本协议适用于您对本平台全部功能模块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内容浏览、账户体系、付费会员、一对一咨询、课程学习、社区互动及 IP 商城交易。
第3条 注册资格
3.1 您确认,在注册本平台账户时,您已年满 18 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虽未满 18 周岁但已获得监护人同意并在其监督下使用。
3.2 若您为不满 14 周岁的儿童,本平台不会在未经其监护人单独同意的情况下为其建立独立账户或收集其个人信息(详见《隐私政策》第四章)。
第4条 账户安全
4.1 您应妥善保管账户及密码、验证码等信息,因您保管不善导致账户被他人使用而产生的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4.2 您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借用、租用、转让、售卖、分享)将账户交由他人使用。因账户出借、转让等产生的纠纷及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4.3 如您发现账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客服并采取修改密码等措施。
第5条 实名与认证
5.1 部分功能(如一对一咨询预约、付费交易等)可能需要您提供真实身份信息以完成实名认证。您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5.2 您理解,实名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本公司将依据《隐私政策》严格保护。
第6条 服务性质的特别说明(重要)
6.1 本平台提供的心理知识、情绪疏导、倾听陪伴及家庭教育指导等服务,仅供信息参考与自我成长辅助之用,不构成任何形式的医疗诊断、治疗或处方建议,亦不能替代精神科医生、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士的面对面诊疗。
6.2 如您或您身边的人存在自杀、自伤倾向,或疑似罹患精神障碍等疾病,请立即联系当地急救(120)、心理援助热线或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就诊,本平台服务不应对此起到延误就医的作用。
6.3 平台上的课程、文章、音频、测评等内容为知识分享性质,其效果因个体差异而异,本公司不承诺特定结果。
第7条 服务提供方式
7.1 本平台服务以在线形式提供,包括文字、语音、视频等多种形式。具体服务内容、时间、价格以对应页面公示及您下单时的订单为准。
7.2 您理解并同意,网络服务的特殊性可能导致服务中断、延迟,本公司将尽合理努力保障服务稳定,但不对不可抗力或第三方网络原因导致的服务不可用承担责任。
第8条 禁止内容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泄露国家秘密的;
(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教唆犯罪的;
(四)侮辱、诽谤、歧视、骚扰、威胁他人的;
(五)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的;
(七)利用本平台从事诈骗、传销及其他违法违规活动的;
(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的情形。
第9条 咨询与互动行为规范
9.1 在一对一咨询中,您应如实提供必要的信息,不得隐瞒可能影响效果的重要事实或以虚构身份接受服务。
9.2 您理解,咨询师基于您提供的信息所提供的建议具有主观性与局限性,相关建议不构成对您生活、健康或法律事务的决策替代。
9.3 您不得以任何方式录制、传播、公开咨询过程中的音视频及文字内容(获得本公司书面授权的除外)。
第10条 付费服务类型
本平台提供以下类型的付费服务。各类服务的具体名称、内容、价格、优惠及计费周期,均以您在购买时网站、APP 或对应小程序购买页面的实际展示为准;平台可能根据运营需要适时调整价格与优惠,调整后以页面最新展示为准,不再逐条另行通知。主要类型包括:
(一)会员订阅:按月或按年开通,可在有效期内使用会员专属的数字内容与服务;
(二)一对一咨询:按次购买,由专业咨询师提供线上语音 / 视频咨询服务;
(三)课程与训练营:如“事业合伙人成长营”等线上或线下课程,按课程页面公示购买;
(四)IP 商城商品:旋律精灵系列等文创商品,按商品页展示价格购买。
第11条 自动续费(适用于连续包月/包年会员)
11.1 若您选择连续包月/包年,即视为您授权本公司在每个计费周期到期前自动扣费,直至您主动取消。您可在订阅到期前通过账户设置或支付渠道关闭自动续费。
11.2 自动续费前,本公司将按约定方式提醒您。请您留意续费提醒,避免不必要的扣费。
第12条 退款规则
12.1 会员订阅:未使用且自开通之日起 7 日内可申请全额退款;已使用会员权益或超期的,原则上不支持退款,但本公司可视具体情况处理。
12.2 一对一咨询:预约成功后,因您原因取消的,提前 24 小时以上取消可全额退;不足 24 小时或爽约的,扣除已发生成本或不予退款;咨询已开始或已完成的,不予退款。
12.3 课程/训练营:报名后未开课的可全额退;已开课的可按未消费比例退或依具体课程规则执行。
12.4 IP 商城商品:签收后非质量问题(定制类、影响二次销售类)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存在质量问题的,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处理。
12.5 退款将原路返回至您的付款账户,到账时间以支付机构为准。
第13条 平台内容
13.1 本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所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课程、软件、UI 设计、IP 形象(含“旋律精灵”系列角色等)、商标及标识等,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相关权益均归本公司或相关权利人所有,受法律法规保护。
13.2 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您不得将平台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复制、转载、改编、传播或用于其他非个人学习目的。
第14条 用户内容的授权
14.1 您在本平台发布、上传、提交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内容(“用户内容”),其著作权由您保留。
14.2 为提供、运营、改进服务之目的,您授予本公司一项全球性、非独占、免费、可转授权的内容使用许可,许可范围限于存储、展示、分析、推送等与平台服务相关的合理用途。
14.3 您承诺用户内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若因此引发纠纷,由您自行承担。
第15条 个人信息保护
15.1 本平台高度重视您的个人信息与隐私保护。关于我们如何收集、使用、存储、共享及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包括敏感个人信息),请详见《隐私政策》,该政策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5.2 在您实际触发语音咨询、提交含身心健康内容、开通支付等场景时,我们将依法另行取得您的单独同意。
第16条 一般免责
16.1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公司对下列情形不承担责任:(一)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网络主干故障等)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丢失;(二)因您自身原因(如账户保管不善、提供信息不实、违反本协议)导致的损失;(三)第三方服务(如支付机构、通信运营商、应用商店)原因导致的损失;(四)您依据平台内容自行决策产生的后果。
16.2 本平台所提供内容按“现状”提供,本公司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适用性作明示或默示担保(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除外)。
第17条 责任上限
17.1 除因本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或法律法规另有强制性规定外,本公司对您承担的全部赔偿责任不超过您就争议事项向本公司实际支付的费用总额。
第18条 协议变更
18.1 本公司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及法律变化修改本协议,修改后将通过本平台公示。若您在生效后继续使用,即视为接受修改。
第19条 账户注销与协议终止
19.1 您可随时在“设置”中申请注销账户。注销后,您将无法恢复账户及其中数据,请谨慎操作。
19.2 若您严重违反本协议,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19.3 协议终止后,第六章(知识产权)、第八章(免责)、第十章(争议解决)等具有延续性质的条款继续有效。
第20条 争议解决
20.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20.2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向本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3 若您为消费者,您亦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经营者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主张权利。
第21条 其他
21.1 本协议任一条款被判定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21.2 本公司未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协议项下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21.3 本平台公示位置:官方网站页脚、APP“设置-关于-用户协议”、各小程序“关于-用户协议”,长期可查。首次注册/登录时将以弹窗提示您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与《隐私政策》。
第22条 联系方式
客服联系方式:请通过企业微信联系在线客服(可在 APP、各小程序及官方网站对应入口添加客服企业微信)。
客服邮箱:admin@hearmetk.cn
第23条 生效与解释
23.1 本协议自2026年8月11日起生效。
23.2 本协议的修订与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但任何解释与修订均不得排除您依据法律法规享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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